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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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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10403201400220 信息所属单位: 办公厅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农办办[2014]13号

 生成日期: 2014年04月09日 公开日期: 2014年04月11日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精神,根据部领导批示要求,制定了《农业部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精神,根据部领导批示要求,制定了《农业部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4月9日

  农业部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农业部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突出公开重点,统筹协调推进,着力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强与公众互动沟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农业部门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促进作用。

  一、突出抓好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信息公开。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部一号文件精神,编印国家支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并在农业部网站及时公开。结合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专题材料,印制有关农业补贴的宣传手册、明白纸和挂图等,有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将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各有关司局、直属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是推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信息公开。全力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加快发展油料生产,深入推进高产创建,完善高产创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公布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目标价格等信息,及时发布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在春耕、“三夏”“三秋”的关键时节,组织专家和人员分作物、分季节、分区域制定并发布技术指导意见,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服务水平。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政策、措施、技术信息公开。(种植业司、市场司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公开。做好农业行业标准公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平台,加大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监管局牵头,各有关司局、直属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是推进农村改革信息公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等信息的公开。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重点推广各地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加强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认真做好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村改革试验区有关政策、方案的公开。(经管司、政法司、计划司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公开农业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以及取消、下放、清理和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的公开,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从受理、办理、办结到审批结果全过程公开力度。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审批,积极推动农药、兽药、种子、饲料、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行政审批数据库建设,加快推进农业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公开审批服务标准,实现“同标准审核”“无差异审批”。(办公厅牵头,各有关司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要求,扎实做好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预算和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在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建立农业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公开农业科研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财务司、科教司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是推进农垦棚户区(危旧房)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农垦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的信息公开,加大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公开力度。(农垦局负责)

  八是加强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农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规划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财务司、计划司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各司局、直属各单位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于新获取或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

  二是推进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切实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工作,使新闻发布工作成为一项制度性安排。充分发挥农业专家在政策解读、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做好保粮增收、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村改革等重大主题的解读。密切关注舆情,加强分析研判,认真核实重要数字、观点和事实,确保回应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加大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构建理性讨论的网络舆论环境。

  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农业部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部门的,应与有关部门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建立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更新完善机制,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三、大力加强信息公开仲裁评审和绩效管理

  一是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仲裁评审。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电子监察,将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纳入信息公开交叉检查范围。

  二是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继续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考核范围。除主动公开按时公开率、依申请公开按时答复率等常规指标外,应当同时将年度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量化为具体考核指标,严格考核评估,强化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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